官宣!临沂市多部门出台房地产重磅政策
近日,我市多部门出台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采取有力措施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工作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完善房地产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出台新规定:“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延期缴纳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迟必须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清。”缓解因疫情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局面,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促进房地产
健康平稳发展的政策清单
实行商住用地预申请制度,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价款比例及期限。商服、住宅用途等公开出让的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有意向的竞买人可按照预出让公告提交申请并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成为预申请人。预申请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10%设置,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办理。对于预申请的,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的资金或解除银行保函,不计利息。预申请人不参与竞买的,预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参加预申请的,对出让起始价不超过4亿元的宗地,按照出让起始价确定竞买保证金;对出让起始价超过4亿元的宗地,以4亿元为基数、按照超出部分的20%上浮确定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
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
三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取消北城新区限转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稳定健康发展,自即日起,调整商品住房限转政策,取消北城一期、二期及高铁片区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限转措施。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