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临沂公安交警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落实省厅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宣传引导双管齐下,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统一行动保持酒驾高压整治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7月9日晚至次日凌晨,临沂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中,临沂公安交警根据辖区酒驾违法的规律特点,将警力向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及重点路段倾斜,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进行取证,以严防、严管、严控、严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酒醉驾重点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全力以赴除隐患防风险。开展“拒绝酒驾”主题宣传




为进一步营造拒绝酒驾的浓厚氛围,强化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思想,确保道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临沂公安交警深入辖区餐馆酒店等场所,发放张贴提示贴、三角桌牌、挪车垫等拒绝酒驾宣传品,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增强餐饮行业员工及就餐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民警对餐馆、酒店负责人及员工以案说法,明确劝导责任,落实劝导义务,要求在客人离开餐馆、娱乐场所时,温馨提示其切勿酒后驾车,做好“禁酒驾”劝导员,引导他们深刻认识酒驾的严重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共同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浓厚氛围,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为打造辖区安全、文明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7月9日晚21时30分许,高某驾驶黑色吉普车行驶至费县清华园路口时,被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滨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依法要求高某出示证件时,高某称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询,高某确实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
酒醉驾的成本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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