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临沂多人被处罚!
警情通报
近日,兰陵县依法查处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10月21日,下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下村乡居民杜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无故连续多次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目前,杜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裁决行政拘留。
10月21日,兰陵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兰陵镇居民刘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无故连续多次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目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裁决行政拘留。
10月21日,南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南桥镇居民潘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无故连续多次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目前,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裁决行政拘留。
10月22日,车辋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崔某某作为营业场所经营者,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未按照要求让进店人员扫码登记。目前,崔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10月24日,层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顾某某、王某、张某某、魏某某、李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外省进入兰陵县不主动报备,影响兰陵县疫情防控工作。目前,上述六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出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登记,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公共场所要自觉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