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人因网络造谣被公安处罚!
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全力净化网络环境
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一
5月6日,沂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播一段坠楼视频,称:“珍爱生命,临沂吾悦广场.....#吾悦广场 #坠楼 #突发事件 #生命可贵珍爱生命 #临沂同城热点。”
(视频谣言截图)
紧急辟谣
“
经核实,该视频真实发生地为浙江台州,台州黄岩警方已发布警情通报。
”
处置结果
经调查,该网民桑某于5月6日在社交媒体中看到跳楼的视频后,出于吸引点赞和增加粉丝流量的目的,将该视频编造为“临沂吾悦广场跳楼”,发到某短视频平台上,并在微信群中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桑某对其造谣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沂水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对桑某予以行政处罚。
二
4月28日,郯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视频称“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六名领导相继落马。”
(视频谣言截图)
处置结果
经多方核实,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
经调查,某短视频主播丁某某为快速吸粉、赚取流量,故意编造该信息并在网络发布,浏览评论数量较多,造成一定程度的恶劣影响。
4月28日,郯城警方依法对丁某某进行传唤,其到案后对自己的造谣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郯城警方依法予以丁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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