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这些学生!临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近日,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沂市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沂蒙工匠后备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数量和标准条件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市驻临高校、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一年级新生外)。结合临沂市八大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需求,由驻临高校、职业院校遴选推荐,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求,能够弘扬沂蒙精神、工匠精神,精修技术技能、勇于创新创业、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匠气·匠心·匠技”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数量
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在校生数千分之一进行推荐,各驻临高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每校推荐10名,全市共遴选认定100名“沂蒙工匠后备人才”。
(三)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推荐为“沂蒙工匠后备人才”。
1.具有优秀的品格素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
2.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知晓本专业相关产业的诞生、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和转型升级发展趋势,学习成绩位次应不低于班级前50%。
3.有较厚重的工匠精神。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钻研技术、严谨细致,对相关专业领域专心专注、执着坚守、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4.有较突出的实践能力。技术技能水平较高,能熟练、灵活、快速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中国家一类赛事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同等档次的技能大赛奖项。
5.有较鲜明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一线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完善、成果作品研制、技能技艺总结和创新创业大赛,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基本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要求。
二、评选办法
(一)推荐申报
各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遴选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在校内(或学校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与报送的《临沂市“沂蒙工匠后备人才”推荐表》内容一致。
(二)材料审核报送
各中等职业学校《临沂市“沂蒙工匠后备人才”推荐表》和《“沂蒙工匠后备人才”评选名单汇总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各技工院校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各驻临高校推荐材料由学校审核确认后,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
各学校应于9月10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
(三)评审公布
1.组织初审。根据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开展评审。
3.网站公示。依据专家评审小组评选结果,拟定“沂蒙工匠后备人才”人选名单,并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公布“沂蒙工匠后备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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