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又是别人家的小区!临沂这个小区给业主发80多万
上午9时许,在兰山区滨河阳光小区A区篮球场,一条写有“滨河阳光小区公共收益发放点”的横幅格外显眼,物业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接到通知的业主们陆续赶来,提供证件,核对信息, 签字,按手印,领取现金……领取到公共收益金的业主很是开心快乐,有的拍照留念,有的发布朋友圈,分享给更多亲朋好友。

社区居民纷纷表示
第一次收到小区发放的公共收益金
幸福感油然而生
滨河阳光物业经理张玉红介绍,小区一共有4052户居民,每户发放200元。由于工作量比较大,小区业主委员会特委托小区物业代为发放。为了做好此次发放工作,物业早早做了准备,还专门组织了安保人员现场维持秩序,整个发放过程井然有序。
在公共收益金发放现场,记者看到,物业工作人员还给每位领钱的业主发放了一张《业主领取明白纸》,明白纸里明确了领取现金的业主需要提供产权证或业主身份证,由本人或家人持证件领取;选择折抵物业费的业主,可以在缴纳物业费时直接折抵。此次公共收益发放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有效,不累计叠加发放,过期作废。
该小区业委会代表李先生介绍,2022年2月,小区正式成立了业委会,此次发放的公共收益总计80余万元。本着对小区负责、为业主服务的理念,小区每一笔开支,他们都要做到公开透明,统筹规划、合理支配,所有收支今后都将定期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李先生表示,今后小区还将继续给业主发放福利,小区公共收益总余额的50%用于给业主发放福利,50%用于小区提升改造,切实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小区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主要包括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等租金收入等。
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
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
经营活动
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
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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