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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闯黄灯,临沂一司机酿事故!

2024/8/19 8:33:43

来源:临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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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22时50分许,曲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成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沂蒙北路交会路口向左转弯时,与沿成都路由东向西的胡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曲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虽全身多处骨折,但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该事故中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均未减速瞭望观察,双双闯黄灯。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曲某某未让直行来车先行,双方避让不及撞到一起,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问:黄灯亮起怎样通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警示的作用是提示车辆减速,黄灯亮时,车辆未越过停止线的,应当停车等候,车头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在无现实危险、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继续驶过路口,也可以停车等候,不会被判定违法。

黄灯亮时,车辆通过路口未减速、未及时停车让行,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法行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违反信号灯指示进行责任划分,一般会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

问:那不闯黄灯,抢在绿灯最后几秒进入路口总没事了吧?

答: 在绿灯最后几秒未减速或加速抢灯通过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将以“通过路口未及时减速”承担相应责任。

黄色信号灯表示警示

当黄色信号灯亮起时

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

如果尚未到达停止线

继续通行则是危险的信号

进入路口要谨慎、减速、礼让

不要用安全来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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