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要求,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3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四类主体:食品小作坊、食品供货商、各类集贸市场和网络平台中的食品销售者。重点整治四类问题:一是未依法取得许可(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四是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以及虚假标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排查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二是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四是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建设,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月15日,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同步对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和推进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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