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清淤疏浚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项目报告书已委托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Zb9u1tnmH0SZyQp7sWJdw?pwd=3k5r,提取码:3k5r。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公参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西毕城村、北毕城村、大青太庄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vlWxvk3MPnGK_aP8rB0_w 提取码:ryw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常经理 18763798800
环评单位: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工 15063595711 e-mail:196977938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9日)。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6日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