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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男子酒后耍赖 坐出租不给钱还打伤司机

2014/9/29 8:55:00 评论:0

 人们通常把到饭馆吃饭后不给钱的行为叫做吃“霸王餐”,近日,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的高某却因为搭“霸王车”而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9月26日晚,高某与朋友相约聚在一起吃饭,朋友相聚免不了要畅饮一番。酒后高某又与朋友一起去KTV唱歌,又是几瓶啤酒下肚后,高某明显不胜酒力,朋友见高某已有醉态,便出门打车让出租车司机先把高某送回家。高某上了出租车司机张某的车,张某问高某要到哪里去,高某称回自己村,到张某的村后再次询问高某接下来该往哪儿走,高某遂对张某骂骂咧咧,言语极其粗鲁,只说“直走就是”。张某见高某喝醉了酒,便无奈地继续拉着高某往前走。到了村内一小桥附近,高某对张某说到家了,要求下车。下车后张某根据出租车打表向高某索要车费,高某却理直气壮:“我不给!谁打的车你跟谁要去!”张某见高某酒后蛮不讲理不可理喻,也不打算再计较,便欲上车,不料高某不但拦着车门不让张某上车,反而打了张某一个耳光。随后还对张某拳打脚踢,致使张某多处受伤,直到村内热心人将二人拉开,张某才得以脱身。

  张某随后报警。当地民警接警后迅速行动,经走访调查后,依法将高某传讯至派出所。经讯问,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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