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简政放权亮"家底"
1月15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了解到,2013年以来,临沂市编办会同临沂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对全市各部门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共梳理行政审批事项353项。经过科学论证、严格审核,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91项,其中,2013年取消下放70项,2014年取消下放121项,最终保留纳入目录的有162项。
“此次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过程中,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予以取消。”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临沂曾针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大规模清理“瘦身”,但2014年度的削减下放并非在此基础上的简单整理,而是根据省里要求重新进行了摸底和调整。
据介绍,此轮清理下放对涉及投资项目、生产经营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受益面广的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一律下放到县区实施,真正拿出了更多的“真金白银”放给市场、放向基层。“做到了应放尽放,保证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含金量’。”有关工作人员说。
记者发现,在这份最新版的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中,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项目予以保留。如“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审核”等项目仍由市公安局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等审批项目仍由市食药监局保留。原临沂市卫生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机构调整后归市卫计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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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可查,目录之外无审批
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沂市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开,市民登陆上述网站即可查询该目录。今后,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设立和实施,真正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
近期,41个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将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届时,只要登录相关网站,就可以详细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方便了市民查询和社会监督。
下一步,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临沂各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逐步探索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集中审批等新的审批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更加规范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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