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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临沂房产局发布通知!关系所有开发企业和购房者!

2017/8/31 18:28:50 评论:0

用辛苦了大半辈子的血汗钱交了预售房的首付款,再花上一年半载等待交房,这是时下多数市民买新房的写照。倘若不幸遇到不靠谱的开发商,项目成了烂尾楼,入住新家就变得遥遥无期……

放大招!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市房产局于今日正式出台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对临沂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标准调整如下:


相关内容

1、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控制节点调整为:按规划层数一半、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外墙保温和外窗施工、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5个节点控制。


2、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调整为:


当建设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一半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60%;

当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30%;

当完成外墙保温和外窗施工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20%;

当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15%;

当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文件时,监管终止。


3、信用等级差别化执行标准调整为:评定为AAA、AA、A、B、C级信用等级开发企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分别调整为工程建设费用的95%、98%、100%、100%、100%。


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5]23号)文件中“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按调整后的70%执行”的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5、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以上调整事项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未作调整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科普一下

1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在建商品房,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取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预付款、按揭款等)。


2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开发企业将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房屋预售所得款项,要接受房管部门、开户银行进行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该预售商品房的项目建设,预售资金按建设进度审核拨付使用,应当留有足够资金保证商品房竣工交付。

3

好处


(一)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促进原有项目的开工建设,保证项目质量,并如期交房,专款专用可以有效避免开发商因偷挪原有项目建设款项,去投拍新土地或用于其他项目,而影响现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交盘时间,从而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快建、快销,避免开发商囤地、捂盘惜售等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使得开发商“七个锅盖盖九口锅”的时代不复存在了,开发商要想拍得新土地、建设新项目,就得加快老项目的开工建设、销售回款,从而有利于避免开发商囤地、捂盘惜售等行为。


(三)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增加房源供给,平抑房价。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使得开发商的资金链收的更紧,在目前楼市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有可能促使开发商加大促销力度,从而有利于市场上低价房源的增加,有利于平抑房价。


临沂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标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开发商自身的资金成本,进一步规避开发风险,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是对我市开发企业的有效监督。部分从业不规范、资金短缺的开发企业,或许会迫于压力自动退出,实力雄厚、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将会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充分保障房地产稳定,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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