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粟, 违法! 郯城一老汉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喜好罂粟花开的艳丽“美色”,听信罂粟壳泡茶喝能止痛、卤菜能开胃的传言,郯城县高炉村年已七旬的村民高某,竟在自家菜园非法种植罂粟共计150余株。5月15日,这些非法种植的罂粟被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并当场将其全部铲除。
5月15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在高炉村入户走访时,发现高某家菜园内的蒜苗地里,种植着大量花瓣为伞壮型植物,极像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近前细致查看,这片开着艳丽花朵的植物果真是罂粟,经过拔除清点共计150余株。根据法律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经调查,高某看到罂粟开的大红花非常好看,颜色很是艳丽,还有一股香气,又听说罂粟壳泡茶喝可以止痛,卤菜可以开胃,便产生了自己种植罂粟念头。
民警在现场及时讲解了非法种植罂粟的相关法律法规。得知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时,高某自责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今年以来,郯城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天目”铲毒战役行动要求,为彻底禁绝我县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确保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天目”铲毒战役取得胜利,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拉网式排查、法律知识普及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计清除非法种植的罂粟两千余株,批评教育200余人,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警方提醒:罂粟是制取传统毒品鸦片的原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严正告诫: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对发现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要一律强制铲除,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现有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携手共同营造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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