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 日本: 不存在的!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内地最大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计划在香港改革上市,最快下半年启动上市。预计,其上市后的市值或能达700亿至800亿美元,随时超越全球另一网约车龙头Uber的约700亿美元估值。
那么,这么一块“香饽饽”,经济发达的日本却为何无缘“滴滴打车”呢?
其实,日本这个国家出租车业发展是十分发达的。在东京、大阪这样日本地大城市里,我们会发现满街都是出租车,而且大部分还打着“空车”的提示牌。在街头,随手一招就能过来好几辆出租车。
那么东京出租车的空载率那么高,司机每个月又有多少收入呢?答案是4、50万日元(约3万元人民币)。在东京打车,2公里以内的起步价是730日元(约43元人民币),之后每三百米加价90日元(约5元人民币)。出租车的定价是需要日本国土交通省审批的。
难道日本就没有发展过网约车吗?答案是有的,但是属于违法营业,被政府禁止。几年前,日本几大出租车公司曾经共同开发了一个“全国出租车”软件。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很快叫到车,哪怕是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日本也知道,网约车是一块大肥肉,但日本政府却迟迟不肯放手。
8年前,美国网约车公司Uber进入日本市场,首先在福冈市开展了这项服务。与进入中国市场的疯狂砸钱,通过补贴司机和减免乘车费用不同,Uber在日本采取的是通过出租车公司付费加盟,提供更加便利的叫车服务来推广的。但是,Uber运营了3年,却依旧没有领到日本国土交通部的营业许可证,那也就也不能在福冈之外的城市拓展业务了。最后,只能选择放弃日本市场。
日本政府为何不肯放行?对此,日本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日本交通”的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山崎先生进行回应。
山崎先生说,日本之所以无法接受网约车,第一大原因,它破坏了市场的运行平衡和公平竞争原则。日本的出租车分成两种,公司经营的出租车和个人出租车。公司经营的出租车工资发放模式,是拿工资加奖金,奖金根据每月的业绩来计算;个人出租车属于独立经营,但获取自营的资格十分严格,必须是开过10年以上的出租车,且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章记录。无论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是个人的出租车,其市场和法律的地位是一样的。
但是,Uber一出来后,在福冈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交了加盟费的出租车公司,生意很火。但是没有加盟的公司,生意就变得清谈。不太愿意交加盟费的个人出租车,则日子很难过。这样一来,Uber就很明显地违反了日本《商业法》规定的“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这是第一大原因。
第二大原因,一些没有出租车营业许可证的司机,可以通过缴加盟Uber来赚钱。这样以来,他们不仅抢了出租车公司的生意,同时因为无证营业,也违反了日本《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营业法》。这样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安全问题,乘客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从出租车公司的角度来说,自己做不了平台,就更也不愿意给外来的Uber坐分一杯羹。
那么,滴滴打车在中国却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首先,他们强调“互联网+”的服务,而不是经营出租车,因此不需要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这样很好地规避了法律的监管。市场准入的门槛这么低,也造成了一些安全问题,比如最近的”空姐事件“。宽松的市场、政策环境确实可以带来经济的增长和新事物的发展,但由此也会带来各种问题:司机享有自主定价权,脱离了推广期后,乘客甚至还要付出比以前更高的价格乘车。不得不说,中国还是要加强相关制度、法律上的完善呀。
相比中国人,日本人脑筋要刻板的多。他们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他们往往会选择要法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律规定不行就是不行,必须按规定规矩来做。”这是许多日本人在对一个事物作出是否判断时,出于本能遵循的一个原则。而这一种原则的坚持,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扼杀新生事物的诞生,让社会趋于保守,但是整个社会因此也拥有了秩序,国民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其实,网约车在日本也不是不可行的,只要做好各方利益的权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一件对于乘客、司机、司机公司、平台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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