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下达 临沂180个村获补助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补助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意见,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经研究,下达2018年国家补助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共涉及3个县区180个村,总金额为1023万元。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采取提前一年、压茬进行的方式推进每年度整治任务。本次分配资金拟用于2019年部分整治计划村庄。根据2018年国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罗庄区村庄整治任务共51个,获得金额290万元,莒南县村庄整治任务93个,获得金额528万元,临沭县村庄整治任务36个,获得金额205万元。
各县区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建〔2017〕1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将资金重点投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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