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供暖交开口费又要改造费 被疑二次收费
“去年已经交过‘开口费’了,说好的分三年交纳,没想到现在又要再次收取,太不合理了。”近日,家住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安居街与兰亭路交会处安居小区的朱先生反映。
据朱先生介绍,他是2013年10月份搬迁入住该小区。2014年供暖前一个月,小区贴出通知,称小区要接通城区集中供热,需居民根据住房面积,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价格交纳暖气“开口费”。“当时通知称,为了减轻住户负担,费用可分三年交纳,第一年交纳费用的50%,第二年交纳费用的30%,第三年交纳费用的20%。小区之前供暖是自己购买的锅炉,由于治理污染,既然小锅炉不让烧了,感觉能够实现集中供暖也不错,我们就都按照要求交纳了。”朱先生说。
动员居民交费的通知
朱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按照规定交纳费用后,当年小区实现了集中供暖。“本来以为今年供暖前交纳费用时,继续按照要求交纳30%的‘开口费’就可以了。”朱先生说,没想到还未到供暖期,小区又贴出了通知,称小区室内管网要进行提升改造,要求住户根据住房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3元的价格交纳管网改造费,“我们询问物业今年不是交纳费用的30%,即按照每平方米13.5元的价格交纳吗?谁知物业说这是两码事,称去年约定的‘开口费’要继续交纳,这次交纳的是室内管网改造费。交过‘开口费’了,现在又要交纳管网改造费,都是暖气管网收费,这不属于二次收费了吗?”朱先生气愤地说。
小区物业:这次收取的是室内管网升级改造费
17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听完情况介绍后,物业的孙经理称,确实是有这个情况。“我们只是代收,这两种收费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暖气管网配套费,也就是‘开口费’,另一个是小区室内管网升级改造费,都是符合要求的。”对此,孙经理说。
孙经理称,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已经近20年。根据市里相关规定,集中供暖小区城市配套费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收取,“为了减轻小区住户负担,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费用可分三年交纳,第一年交纳费用的50%,第二年交纳费用的30%,第三年交纳费用的20%。”
孙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时间久了,供暖管道老化严重。“去年供暖时,最严重的一次一个晚上就漏了300多方水。”孙经理说,还存在一个问题是整栋楼都属于串接,并不是一户一表,导致单个住户的供、停暖无法控制,要么整栋楼住户都供暖,要么整栋楼住户都不供暖,住户们意见很大,“去年供暖时,我们与热力公司之间就有承诺,小区室内管道必须要升级改造,停暖之后,就考虑改造这个事。经过预算,本次管网升级改造费用标准为33元每平方米,因为室内管网升级改造费与城市配套费是两码事,因此费用需居民另外交纳,为了确保今年年底按时供暖,希望住户们积极交纳。”
河东区物价局:须经三分之二居民同意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河东区物价局进行了反映,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种情况,他们也接到了该小区业主的投诉。“经过核实,该小区收取的两种费用是不同的,一个是暖气管网配套费,另一个是小区室内管网升级改造费。”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根据《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目前临沂市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征收。“根据规定,从2011年开始,该项费用由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以前没有交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的用户,现在需要使用集中供热的,需要按照现行标准交纳配套费后,给予供暖。管网配套费的收取,是热力管网接到小区的费用,由于该小区建设的比较早,这一块费用小区业主是需要交纳的。”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核实,小区目前收取的每平方米33元的费用是小区内管网改造升级费,是从住户楼下到住户家的热力管道改造升级的专项费用,与‘开口费’是不同的。“小区室内管网升级改造费与城市配套费是两码事,如果小区需要升级改造,费用需住户另外交纳,但改造须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小区居民同意,并及时公布工程预算。”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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