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 费县集中整治县城区载客三轮车,市区干什么去了?
5月5日起,费县城区整治交通秩序,除登记备案的自用三轮车外,禁止载客三轮车在城区禁行路段内通行。
4月29日,费县公安、交警、交通等多部门联合组成交通秩序整治稽查组,带领6辆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路段巡回宣传。4月28日止5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起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除登记备案的自用三轮车外,禁止载客三轮车在城区禁行路段内通行。5日起,查处载客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统称载客三轮车)在城区内禁行路段上行驶营运行为。
费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稽查组将城区禁行路段以建设路、和平路为界,划分为四个片区,稽查组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对禁行路段上违法行驶的载客三轮车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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