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颜色虽炫酷,擅自私改终被罚,需变更证件颜色
马路上,停车场里
时常会见到颜色酷炫的车辆
随着驾驶人的年龄趋于年轻化
年轻人超前、另类的思想
为了追求“炫酷”
便随意给爱车改装颜色

车辆“美容所”也为了招揽顾客
颜色也是五花八门
很多驾驶人私自改变车身颜色
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殊不知这种做法已经违法了


9月20日17时5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北园路与蒙山大道交会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汽车身披“绿衣”,车身颜色亮丽,看起来“时尚感”十足,令民警“眼前一亮”。但民警无暇观赏,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断定,这辆车的车身颜色“有猫腻”,车主有可能擅自更改了车身颜色。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果不其然,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身颜色为红色,与现在车身颜色不相符。随后,民警告知驾驶人郑某,其行为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郑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爱美”没有错
但私自改变车身颜色,不备案
就是你的错啦!

知
识
链
接
车身颜色能随便更改吗?
虽然汽车颜色可以改变但不是所有的颜色都可以改,特种车专用的颜色不能随意使用。

慎选颜色
咨询蜀黍最稳妥

需要哪些办理手续?
1、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交验机动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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