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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 临沂主城区钢铁等行业要基本完成关停搬迁或整改提升

2019/11/2 1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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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从《意见》中获悉,2021年底,临沂主城区钢铁等行业基本完成关停搬迁或整改提升。和钢铁行业相关的政策具体整理如下:

1

调整产业结构,解决主城区工业排放量大问题

1.年内出台钢铁、焦化、建陶、铸造、板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产业结构、园区布局整改提升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和整改提升。

2.2021年底,主城区钢铁、焦化、建陶、铸造等行业基本完成关停搬迁或整改提升。按类别出台板材行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进兰山、费县等县区板材产业园区建设,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入园或整改提升。

3.制定扶持政策,对退城入园和主动关停搬迁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助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2

调整物流布局,解决市场流通污染问题

年内完成主城区5家钢材市场搬迁、关停、转型。

3

强化工业污染源整治,解决治理水平不高问题

1.分行业出台污染治理整改提升和标杆企业创建技术规范,激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减排。

2.制定完善冬春季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行业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减排方案,一厂一策,落实全面达标计划,重点排污企业实现全面监控。

3.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数,对现有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核查,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4.以原料运输量达到10万吨以上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企业运输车辆污染整治行动。继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

5.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年内完成全市生物质锅炉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新建生物质锅炉。

6.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整改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工作,实施分类处置。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深度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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