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严重警告......临沂又有6人被处分!
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期,
临沂兰陵县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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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庄坞镇小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志新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 2014年第四季度,高志新在任小付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村里有部分困难群众没有被评上低保户,经村两委干部研究,决定采取拼户方式发放低保,将低保户张某明领取的2014年第四季度低保金分发给朱某方、姜某英、管某兰三户。同时,高志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庄坞镇党委给予高志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兰陵县镇前黄墩村党支部书记王守耀低保工作失职问题 。 王守耀任职期间,其母亲李廷霞自2014年7月到2019年1月在兰陵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9月兰陵镇政府出台了《兰陵镇低保规范化办理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自规定出台后至2019年1月停止享受该待遇期间,王守耀对其母亲享受低保问题未按规定上报,也没有到民政部门备案。同时,王守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兰陵镇党委给予王守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强化警示教育,
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
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发生,
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近期
临沂河东区纪委区监委通报
4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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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东区服务业流通发展局副局长陆德军醉酒驾驶问题 。 2015年2月26日,陆德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陆德军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区纪委监委给予陆德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蕾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5月25日,杨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杨蕾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锦苍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8月5日,李锦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李锦苍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汤河镇信合小学副校长王沛涛酒后驾驶问题。 2016年1月21日,王沛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委教育工委给予王沛涛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
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
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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