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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临沂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开启

2021/3/23 20:22:04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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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促进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部署,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3月22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拉开了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序幕,全市交警系统各部门、单位迅速投入统一整治行动中来。


整顿!临沂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开启

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整顿!临沂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开启

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整顿!临沂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开启

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整治行动重点对象为低速电动车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对象为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车。这里的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安全性差、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低速电动车由于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而且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这些老年人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者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前进”、 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 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外,由于这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相应保障。

临报融媒记者了解到,这次整治行动主要以商业中心、农贸市场、车站、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为重点,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查处行动,这次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以劝导为主,处罚为辅。除此之外,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在整治现场严厉查处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调头、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低速四轮电动车被查处


22日上午10时,临报融媒记者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看到,低速电动车一辆接着一辆的经过,这些电动车全都未悬挂牌照,驾驶员也都是年纪偏大的中老年人,对此,民警一一进行拦下并予以批评教育。

绝大多数被拦下的驾驶员表示,购买低速四轮电动车主要是为了方便接送家里孩子上下学,购买时并不知道不能上路行驶,也没有人说有什么注意事项。“我要是知道国家并不允许这种车辆上路,我肯定就不买了。厂家他卖的时候他也没给我说清楚不允许道路行驶,还给我说能挂上牌接送小孩,我听了这个话才买的。那如果不能上路行驶,我打算把它卖了,处理掉。”一位64岁的驾驶员听说他所驾驶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并不能上路行驶后非常愤慨,直言被卖车的商家忽悠了。

“你驾驶的车辆并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质量没有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性能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挂不上牌,没法购买保险,万一出了交通事故,您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接送孩子除了追求方便之外,更加应该注意安全。”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朱振扬耐心向驾驶员介绍,对于驾驶员为了孩子的心理表示理解,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对于此次整治行动,大部分市民都表示非常支持,也相信经过整治,道路交通会变的更加顺畅,出行环境也将会更加安全。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朱振扬表示低速电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一旦上道路行驶我们交警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如果再次抓到不服从管理者,我们将进行扣车,对驾驶者进行学习教育等处罚。”


相关链接: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通知》要求,要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在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整改,依法取缔查封无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和产品。


要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后续相关政策措施,并建立部际联动、部地联动和联合督导机制,根据工作成效,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予以表彰、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


据2018年公安部网站的一份数据显示,2013至2018年,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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