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委通报!临沂2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2020年11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部署开展砂石名木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日前,蒙阴县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砂石资源违法问题:
1.蒙阴街道东住佛村党支部委员于孟存非法采砂问题。
2020年3月,于孟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本村河道内采砂被执法人员查获,执法部门没收其已开采砂产品并处罚款20000元。2021年5月,于孟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常路镇台庄村党员秦昌福非法代销河砂问题。
2019年6月至8月,秦昌福明知秦某某等人所售河砂系盗采,仍联系某公司购买并从中抽成。2021年9月,秦昌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涉案款209000元被追缴。2021年12月,秦昌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2起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各村居“两委”干部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辖区内砂石资源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要持续强化打击力度,对私挖盗采等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顶格处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与公安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相互移交问题线索,必要时联合办案,对涉砂石资源案件深挖彻查,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推动我县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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