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5家单位被立案处罚,罚款9万余元
液化石油气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餐饮场所中被广泛使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其使用操作不当或者使用超期报废钢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沂南县共登记气瓶数量81537个,其中液化气瓶68080个,为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管理,2021年4月,沂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门制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对15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明确要求液化石油气瓶加装二维码标签,实现气瓶充装全过程管理。目前,县局已督促所有气瓶充装单位购置好相关设备,全部建成了气瓶追溯体系,指导液化气充装单位严格实行一瓶一档信息管理,抓好气瓶登记建档、定期检验,规范气瓶充装行为,严禁充装未登记建档、超期未检和报废的气瓶。
2021年,沂南县多次召开气瓶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安排专人驻点监管,对于不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严肃处理、顶格处罚。共对5家有违法行为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罚款9万余元,有力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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