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临沂新闻

环保攻坚战 三年还临沂“白云蓝天”

2015/2/17 17:22:43

评论:0

浏览量:1187


    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等五项指标,2015年排名确保跳出全省后三位,改善幅度进入前六位,2016年、2017年在全省排名每年再提高一个位次;AQI指数无全国排名末位瞬时值;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消减幅度达到或优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相应年度目标。

    今天,临沂市出台《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同时以大气污染防治倒逼企业转型发展、产业升级,向园区化、聚集化发展,从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这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战役中,我市要实现的目标为: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等五项指标,2015年排名确保跳出全省后三位,改善幅度进入前六位,2016年、2017年在全省排名每年再提高一个位次;AQI指数无全国排名末位瞬时值;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消减幅度达到或优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相应年度目标。

  为了实现预期目标,我市突出工业治理、结构调整、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标计划和时间安排。

  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上,递进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停业关闭。自2015年5月31日起,按照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对火电、钢铁、建材、铝工业、焦化、硫酸、硝酸、橡胶、合成革企业和锅炉、工业炉窑实施治理再提高,2016年5月31日前达标排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2017年5月31日前达到100%。服务引导企业转型提升,在2017年12月31日前,钢铁、焦化、水泥、建陶4个行业中治理保留的企业,全部达到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水平,同时市辖五区范围内火电行业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在工业结构调整工作上,对于分布集中、排放浓度达标但排放总量超标、严重影响区域环境容量的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分批予以搬迁;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市辖五区内一律停止新上重污染项目。

  在能源结构调整工作上,首先进行燃煤质量控制,2016年1月1日起,各县城区禁止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分超过15%的煤炭。整治燃煤锅炉,2015年5月31日前,各县城区完成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关闭拆除或电、气锅炉替代。工业园区集中供热,2015年实施城区西部板材行业集中供热改造;2016年,对规划环评确定的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年底前完成50%;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园区内企业自备燃煤锅炉一律停用和封存。使用清洁能源,全市天然气消费量2015年达到7亿立方米,2016年达到7.8亿立方米,到2017年达到9亿立方米。

  在城市扬尘治理工作上,对于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的扬尘治理,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立即依法停工整改,依法落实断电措施。加大城区绿化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区裸露地面及临时闲置土地进行硬化、绿化,确保整治全覆盖。露天采石整治,整治露天采石场扬尘污染,取缔关停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违法采石场,对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进行覆绿治理。

  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上,首先进行黄标车淘汰,完成2015-2017各年度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任务,建立淘汰台账,严格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环保标志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对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车用油品治理,2017年12月31日前,加油站全部销售国V车用汽油、柴油;全面开展车用燃油品质专项执法检查,要检查到每个加油站。发展城市绿色交通,在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机动车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比例达到20%以上,2016年、2017年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完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2015年5月31日前,城区道路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到90%以上;建立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制定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点布设年度计划,纳入全市公共交通体系。

  在餐饮油烟等治理工作上,实施油烟排放管控,城区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正常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安装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露天烧烤整治,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配套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禁止烧烤经营活动。垃圾焚烧整治,落实城区内垃圾、树叶等禁烧措施,杜绝随意焚烧现象,建立县区、镇街、社区属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实施秸秆禁烧,建立完善市、县、镇街、村居四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在生态建设上,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功能区之间生态屏障建设,增加城市防护绿地,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在静风或3级以下南风、西南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突发性重度污染并呈现快速加重趋势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实施城区钢铁、焦化、建陶、西部板材污染企业依法停产并停止生产供电;建筑工地全部依法停止施工;城区道路实行不间断洒水,严防AQI指数全国排名末位。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